1、进口商品 进口商品需要找一个当地的代理。进口商品受益人要向该代理提供如下单据:(1)商品发票;(2)提货单;(3)装箱单。 如需免税则要填写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,交给财政部审批。外交物品免税,则须先经过科外交合作部审批。 在交清海关税(一般为商品到岸价CAF的54%),港口集装箱搬运费(35美元左右)和代理费(货物价值1%)后,即可到港口提货。 2、出口商品 出口商品也需要找一个当地的代理。出口商品人要向代理提供如下单据或证明:(1)商品发票;(2)A1表格证明;(3)出口欧洲则要填写EUR1表格;(4)植物卫生(PHYTOSANITAIRE)证明,(5)出口申报表。 在提供上述单据和证明后,还要向海关交清商品出口海关税(相当于货物基本价—购物价的5%),货物方可出口。 |